(北京大学中文系2009年9月21日办公会议通过)
各教研室、研究所及各附属研究机构,
系教务、行政、学工办公室及资料室:
我系网页已于近期改版,在网页首页增设了“动态新闻”和“本系公告”两个栏目。设立这两个栏目,一方面是为了使系办公会议、系教学科研管理部门以及各教研室、研究所和研究机构能更方便有效地发布各类信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全系师生能更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系和与我系相关的动态新闻和各类信息。为了使我系的网页能更好地为全系师生服务并对我系教学科研建设起到积极作用,根据系办公会议和系信息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现特对本系网页信息的发布内容和发布程序等做出如下规定:
一、网页上发布信息的内容
在本系网页发布的信息包括“动态新闻”和“本系公告”两大类。“动态新闻”下设“本系动态”和“相关新闻”两个子目录。“本系动态”将主要发布本系教学科研和其他重要活动的最新消息;“相关新闻”将主要转载国内外关于本系的新闻报道。“本系公告”下设“系内公告”和“学术活动”两个子目录。“系内公告”将主要发布本系教学、科研工作的通知和通告;“学术活动”将主要发布由本系或本系有关单位主办或参与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其他教学科研活动的通知和通告。上述信息均将滚动更新,其中无保留价值的部分信息可随时删除。
二、网页上发布信息的程序
凡属于上述“动态新闻”和“本系公告”内容的信息均可在本系网页上发布,但原则上均须经过审查和批准,即本系各所属单位和师生个人不能擅自在网页上发布信息。系办公会议、各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各教学科研机构需要发布的信息,由系各主管领导和各部门拟稿和提交。其中属于常规性的新闻报道和教学科研通告(如本系教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团委学工办公室等发布的工作通知),可由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发送给网络管理员,由管理员统一发布。而属于指令性和指导性的信息和通告,需由网络管理员提交系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经审核未批准或不建议发布的,由管理员答复信息提交者。
三、不宜在网页发布的信息
下列信息不允许或不建议在网页发布:(1)有损于本系形象和学科建设、不利于全系和谐团结的报道和消息;(2)不宜对外公布的政策指引、人事变动、统计数字、评选评议、处分处罚等内部信息;(3)已列入课表的课程简介、未经批准的学术讲座、教师个人邀请的来访学者等活动信息;(4)不适宜在网页上公开发布的建议批评,以及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5)其他经系办公会议或系学术委员会等教学科研领导机构审核认为不适宜在网页上发布的信息。
四、网页管理员的联系方式
本系网页“动态新闻”管理员的电子邮箱是:zwnews@pku.edu.cn。“本系公告”管理员的电子邮箱是:zwnotice@pku.edu.cn。提交信息请分别或同时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建议使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并请注明信息标题、信息类别,以及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如有任何咨询亦可联系上述两个邮箱。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文系,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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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管负责人:蒋朗朗(动态新闻)、沈 阳(本系公告);
网页信息管理:张慧君(动态新闻)、张 慧(本系公告);
网页技术管理:李 铎(技术主管)、张 帅(技术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