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北京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规定与办法》
《北京大学中文系本科生教学手册》
学分要求
本科教学计划安排以四年制(个别专业为五年制)为基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批准的休学、保留学籍的时间)为四年(个别专业五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方可毕业;四年(个别专业五年)期满,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学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处理。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为保证学习质量,学校规定本科生主修专业每学期选课量为14-25学分,个别学有余力的学生(GPA>3.7)经本人申请、院系批准、教务部审核后,可适当超过25学分的上限,但一般不超过30学分。 体育特长生主修专业选课一般不超过17学分。
1.汉语言文学专业准予毕业的总学分为144学分,其中
1)全校必修课程:44学分;
2)专业核心课程:40学分;
3)专业限选课课:32学分;
4)自主选修课程:28学分;
5)毕业论文:4学分;【计入专业限选课程】
6)实习实践课程:1学分。【计入自主选修课程】
2.汉语言专业准予毕业的总学分为144学分,其中
1)全校必修课程:44学分;
2)专业核心课程:40学分;
3)专业限选课程:32学分;
4)自主选修课程:28学分;
5)毕业论文:4学分;【计入专业限选课程】
6)实习实践课程:2学分。【计入自主选修课程】
3.古典文献学专业准予毕业的总学分为144学分,其中
1)全校必修课程:44学分;
2)专业核心课程:40学分;
3)专业限选课程:32学分;
4)自主选修课程:28学分;
5)毕业论文:4学分;【计入专业限选课程】
6)实习实践课程:1学分。【计入自主选修课程】
4.应用语言学专业准予毕业的总学分为144学分,其中
1)全校必修课程:41学分;
2)专业核心课程:43学分;
3)专业限选课程:32学分;
4)自主选修课程:28学分;
5)毕业论文:4学分;【计入专业限选课程】
6)实习实践课程:1学分。【计入自主选修课程】
选课安排建议
北京大学本科生课程学习实行教学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制。虽然选课自由、只要在四年内修完各个种类课程要求学分即可毕业,但是在不同的年级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地选课更利于高效地学习。
由于学校按大类招生,中文系至二年级下学期才开始分专业,因此初入学尚未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时,首选全校必修课程(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程与通识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辅以少量自主选修课程(如大类平台课和通选课),大二下及以后再选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1、全校必修课程
1)全校公共必修
全校公共必修包括政治课、英语课、体育课、文科计算机。
政治课共计18学分,对选课顺序没有要求,通常大一学生会在上下学期分别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英语课共计8学分,按照自己入学时的英语分级考试结果进行选课,如1级则修8学分英语课,4级则修2学分英语课,剩下的6分免修学分可用全校范围内各院系必修课程替代。
体育课共计4学分,男生必修太极拳,女生必修健美操,,其余3学分可自由选择。体育课通常每班30人限额,数量有限,同学们在选课时可关注选课人数超出限额的比例,如果是太极拳和健美操之类的必修课,可能会很抢手,建议尽可能多投一些意愿点。
文科计算机共计3学分,其中3学分“文科计算机基础”为必修,剩下3学分的“文科计算机专题”为选修,可选,也可用全校范围内各院系必修课程替代。
2)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要求至少选修11学分,为有关各院系主干基础课程(包括历史系、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如该院系主干基础课程所学年限过长学分较多,则可以用该院系大类平台课程中基础平台课程替代。
2、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要求至少选修40学分(应用语言学为43学分)。其中“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皆为长线课程,凡选课者皆须选满其课程学分,如古代汉语上、下,不能只选上而不选下;凡专业核心课程已选修过的课程,在专业限选课程中不再重复选修。
通常中文系大一学生会在上下学期分别选“古代汉语(上)”+“现代汉语(上)”、“古代汉语(下)”+“现代汉语(下)”。
3、自主选修课程
1)专业选修课程共计12学分,建议确定专业后再进行选修。
2)大类平台课程共计8学分,请选修非中文系开设的人文学科大类平台课程,包括历史系、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开设的大类平台课程。如通识类、本科素质教育通选类课程中,已经选修了哲学系、历史系、考古文博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等院系的课程,则尽量不重复选修该院系课程。
3)本科素质教育通选课至少选8学分,其中
次序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时间 |
A |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 |
至少2学分 |
|
B |
社会科学类 |
至少2学分 |
|
C |
哲学与心理学类 |
至少2学分 |
|
D |
历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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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语言、文学、艺术与美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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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社会可持续发展类 |
至少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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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通识类、大类平台类课程中,已经选修了哲学系、历史系、考古文博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等院系的课程,则以上C、D、E三类课程选修2学分课程不再重复选修该院系课程。
4、专业限选课程
专业限选课程共计32学分(含毕业论文4学分),建议确定专业后再进行选修。其中秋季学期开设的“静园学术讲座”为各必修的专业限选课程,可在大一第一学期选修。
选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