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奖项授予对汉语或中国境内其他语言的现状或历史研究有重要贡献的学术论著。
第二条 推荐论著必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三年至十年之内公开发表的。使用汉语以外语言发表的论著须提供汉语译文。
第三条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论著不超过五项。
第四条 北京大学王力语言学奖奖金数额为特等奖拾万元,一等奖伍万元,二等奖叁万元。
第五条 本奖项只接受专家(教授、研究员、编审等;一至二人)推荐的论著,不接受本人申请。
第六条 本奖项另设“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并作如下规定:
㈠ 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授予四十周岁以下学者的学术论著(依据论著发表时作者的年龄;合作发表的论著作者年龄均不应超过四十周岁)。
㈡ 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的评选与王力语言学奖同时举行;推荐论著必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一年至五年之内公开发表的;每届获奖论著不超过三项。
㈢ 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奖金为壹万元。
㈣ 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的其他事项与王力语言学奖相同。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王力语言学奖评选委员会暨王力语言学奖基金委员会。本章程由王力语言学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评奖委员会名单(按音序排列)
宋绍年(主任委员)
陈保亚,郭锐,华学诚,孔江平,李家浩,卢烈红,邵永海,沈明,孙玉文,王立 军,项梦冰,杨逢彬,张伯江,张博,张猛,赵平安
秘书 雷瑭洵
联系人:雷瑭洵(leitangxun@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