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和相关部门:
根据《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励办法》(校发【2018】73号),现将2019年教学管理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宗旨
教学管理奖本着调动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性及创造性,提高教学管理质量的宗旨,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具有热诚和投入精神,教学管理规范高效,师生评价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
二、 奖励办法
教学管理奖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60人,每位获奖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本奖励作为教学管理人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对象
在我校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等教学管理岗位及教辅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学管理人员(含合同制人员),学校现职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四、评选条件
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能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管理任务;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教学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服务意识强,受到教师学生广泛好评;无工作失误或教学事故。
五、评选程序
1. 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评选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4月24日前,院系按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分别提交到教务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部。兼管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的人员选择其中之一申报。教学管理部门及教辅部门直接提交至教务长办。
2. 教务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部审核各院系申报材料,并分别组织评审,教务长办组织教学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评审,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教务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
3. 获奖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教务部: 董礼(办公室地址:新太阳318,电话:62751400,电子邮箱:dongli@pku.edu.cn)
2. 研究生院: 于菲(办公室地址:新太阳523,电话:62751363,电子邮箱:yufei@pku.edu.cn)
3. 继续教育部:连俊芳(办公地址:勺园5号楼217室,电话:62751458,邮箱ljfang@pku.edu.cn。)
4. 教务长办:宋鑫(办公室地址:新太阳323,电话:62766008,电子邮箱:songxin@pku.edu.cn)
教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附件:
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推荐表(2019).docx;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励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