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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学校开始接受赴台湾成功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的申请。请有意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请按研究生院的规定(见附件),于2009年10月30日前直接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
特此通告。
?????????????????????????????? 中文系,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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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研究生院通知
??? 为了扩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北京大学与成功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备忘录》,北京大学2009年度选拔5名学生赴台湾成功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具体时间为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档案在我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优秀。
二、各项费用
1.成功大学免去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
2.研究生本人需购买相关保险,入学前向成功大学提供保险证明复印本。
3.研究生本人自行负担往返交通费、生活费、书籍费、护照、签证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支出。交通费可申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
三、交流学习要求
1.须选修成功大学相关课程。
2.须与北京大学指导教师以及成功大学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
3.须向北京大学及时汇报交流学习进展。
4.应按照计划以及北京大学和成功大学的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不允许中途返回或提前结束交流。
5.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需在回校一周内,持港澳通行证、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和《北京大学访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考核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到研究生院报到。
四、申请程序
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下载路径: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2009年10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2201,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郭蕾,电话:62755598,电子邮箱:guol@pku.edu.cn。
研究生院,2009年10月15日